近日,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融侨集团”)发布关于本公司及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中二四”)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融侨集团及子公司河南长启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长启置业”)、河南融侨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河南融侨实业”),融侨集团于2025年8月收到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中二四的主要诉讼请求包括:判令长启置业支付欠付工程价款1.3亿元及利息暂计为728万元——利息以该工程款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1年期LPR标准,自2023年10月20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5年7月15日;确认其在长启置业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就本案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河南融侨实业、融侨集团对长启置业应支付的工程款及利息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判令三被告承担保全担保保险费、保全费5000元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