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普化学因信息披露违规及财务数据不准确被重庆证监局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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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普化学(BJ920033)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11月12日,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康普化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5793543071J)公告称,收到重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规及财务数据不准确问题,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相关情况已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两大违规行为浮出水面

重庆证监局在核查中发现,康普化学存在两方面违规行为,均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规定。

募投项目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充分

在募投项目管理方面,康普化学存在多项信息披露瑕疵。一是募投项目延期未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未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二是未及时披露募投项目进入试生产、延期试生产的关键进展信息,导致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项目动态;三是未充分披露募投项目存在的技术障碍,而该障碍正是导致项目延期的重要原因,同时也未披露项目完工当年实际盈利与此前预测存在较大偏差的情况,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不足。

收入确认滞后致半年报数据失真

财务核算层面,康普化学2023年上半年存在未及时确认收入的情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确认需满足相关条件,但公司在该期间未能按规定及时确认部分收入,直接导致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数据不准确,影响了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重庆证监局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决定对康普化学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明确要求公司高度重视问题,全面梳理信息披露管理、会计核算环节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通过有效措施切实整改,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根据监管要求,康普化学需在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30天内,向重庆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整改报告需详细说明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时间、整改责任人、内部问责情况及长效机制建立等内容,并由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确认并加盖公章。

后续权利与监管措施执行

康普化学如对该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监管部门明确,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责令改正措施不停止执行。

此次行政监管措施再次凸显了监管层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严格要求,康普化学后续整改情况及信息披露规范性提升将受到市场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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