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5年11月12日,重庆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康普化学”)因存在多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被出具警示函。公司董事长邹潜、董事会秘书张渝因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同样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相关情况已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两大违规行为曝光:募投项目信披滞后与财务数据失真
重庆证监局在核查中发现,康普化学的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两大方面。
其一,公司募投项目管理存在明显信息披露瑕疵。具体表现为募投项目延期未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同时未按规定披露项目进入试生产、延期试生产的关键进展信息。更为严重的是,公司未充分披露募投项目因技术障碍导致延期的具体情况,以及项目完工当年实际盈利与预测存在较大偏差的事实,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关于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的基本要求。
其二,财务信息披露存在不准确问题。监管部门查明,康普化学在2023年上半年存在未及时确认收入的情形,直接导致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数据失真,进一步违反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准则。
监管措施:警示函惩戒与诚信档案记录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重庆证监局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决定对康普化学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其中,董事长邹潜、董事会秘书张渝因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负有主要责任,被单独列为监管对象。
监管部门明确指出,将相关违规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这一举措将对公司及相关人员的资本市场信用记录产生持续性影响。根据公告,康普化学及相关当事人如对该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监管要求与内控整改压力
重庆证监局在决定书中强调,康普化学应高度重视此次信披违规问题,切实加强内部管控,严格落实董事、高管的职责及义务,全面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市场分析人士指出,此次监管处罚暴露出公司在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未来公司需在募投项目管理、财务核算规范性、信息披露流程等方面进行系统性整改,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直接关系到投资者权益保护和市场秩序稳定。此次康普化学及相关责任人被追责,再次凸显了监管部门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也为其他上市公司敲响了合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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