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大鹏工业,证券代码:920091)12月1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及公司类型将发生变更,同时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上市后核心信息变更:注册资本增加1500万元
公告显示,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已完成,注册资本将由46,465,200.00元(4646.52万元)变更为61,465,200.00元(6146.52万元),股份总数同步由46,465,200股增至61,465,200股,公司类型将从“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章程》三大条款修订对照表
为适应上市后监管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 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数额】股,于【】年【】月【】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 1,500.00股,于2025年11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61,465,200元人民币。 |
| 第二百O八条本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 第二百O八条本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
公告明确,本次修订不涉及公司注册地址变更,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结果为准。
后续安排: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
公司表示,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董事会委派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交申请。备查文件包括《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原《公司章程》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此次变更标志着大鹏工业正式进入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阶段,公司治理结构将进一步完善,为后续资本运作及业务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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