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高机械(92010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高票通过公司章程修订议案 同意率达99.9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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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高机械(BJ920101)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11月14日,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志高机械,证券代码:920101)在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百灵北路1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率高达99.9986%,凸显股东对公司治理优化的高度认可。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出具了见证意见。

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存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告披露,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9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55,981,3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959%。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的股东2人,持有表决权股份1,008股,占比0.0011%。

公司治理层参与度方面,在任的8名董事全部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体现了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高度重视。

议案审议结果:公司章程修订获压倒性支持

会议核心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股东高票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类型 股份数(股) 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同意 55,980,589 99.9986%
反对 800 0.0014%
弃权 0 0%

公告显示,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此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虽未在公告中详细披露,但市场分析认为,此举可能涉及公司治理结构优化、业务发展适配性调整等方面,为公司后续战略落地提供制度保障。

律师见证: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边瑾炜、吴潘宇为本次股东会提供见证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团队认为,志高机械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参会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本次股东会相关备查文件包括: 1.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此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及议案的高票通过,标志着志高机械在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运营方面迈出重要一步,为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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