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智新电子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调整后为4.16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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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新电子(BJ920212)
   

来源:新浪证券-红岸工作室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5月29日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事件背景:权益分派实施完毕触发价格调整

公告显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已履行了完整的决策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核心员工及激励对象公示、股东大会审议等,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登记手续。此次回购价格调整的直接原因是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5月15日经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以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106,100,000股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为0.06元。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5月29日实施完毕。

调整详情:回购价格从4.22元/股降至4.16元/股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二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中关于回购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当公司发生派息时,回购价格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公司本次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22元/股,结合每股派息额0.06元,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计算如下:

P=4.22元/股 - 0.06元/股=4.16元/股

项目 具体数值
调整前回购价格(P0) 4.22元/股
每股派息额(V) 0.06元/股
调整后回购价格(P) 4.16元/股

影响与合规性:符合规定且无实质性财务影响

公司表示,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权益分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调整事项进行了审议,一致认为调整程序合规、方法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亦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事项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备查文件

公司已就本次调整事项披露了相关备查文件,包括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等,投资者可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查询详细内容。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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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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