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登科技及相关负责人因信披违规收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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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登科技(BJ920227)
   

7月3日,美登科技(838227.BJ)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131号)。

经查明,公司存在三项违规事实:其一,2017年至2023年5月期间,公司创始人邹宇、王良晶、苏鑫合计代公司员工黄鋆持有公司约0.51%的股份(以公司2017年总股本为基数,对应约15.24万股),导致招股说明书及2017年至2023年一季度定期报告中股东持股信息披露不准确;其二,公司收购美满科技持有的杭州客数互动网络科技责任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成都西阿爱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三,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向一般户打款1277.42万元,用于支付前期垫付的募投项目研发人员社保、公积金等费用,导致2023年、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披露

来源:同花顺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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