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泰达(920263)股东刘斌解除质押740万股后再质押 占总股本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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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泰达(BJ920263)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航泰达,证券代码:920263)于2025年12月1日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刘斌在解除部分股权质押后,随即对相同数量股份办理了新的质押登记,两次操作涉及股份数量均为7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4%。

公告显示,刘斌本次解除质押的740万股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其个人所持股份的17.30%。该部分股份原质押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初始质押日期为2024年11月19日,解除质押手续已于2025年11月28日在中国结算完成。在归还前期借款本息并解除质押后,刘斌当日即与渤海国际信托再次签订质押协议,将上述740万股无限售条件股份重新质押,质押期限自2025年11月28日起至2027年11月27日止,资金用途为个人借款融资。

刘斌 是 董事长 42,766,088股(30.28%) 26,600,000股(18.83%)

作为公司核心股东,刘斌目前持有中航泰达4276.61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28%。本次质押完成后,其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达2660万股,占个人持股比例升至62.20%,占公司总股本的18.83%。回溯历史质押情况,刘斌曾于2022年4月、11月及2024年11月三次进行股权质押,其中2024年11月质押的740万股即为本次解除质押的标的,用途为归还北京星宇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借款。

7619.81万股 53.95% 3750.00万股 26.55%

公告同时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整体持有及控制的股份合计7619.81万股,占总股本的53.95%,累计质押股份3750万股,占总股本的26.55%。公司强调,实际控制人具备充足的资金偿付能力,可通过自有资金、投资分红、金融机构借款等多渠道偿还质押借款,质押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即使全部质押股份面临强制执行,实际控制人仍将持有及控制公司27.40%的股权,仍为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对于本次质押对公司的影响,公告明确表示,所涉股份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股权结构及治理稳定性产生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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