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诺科技拟减少注册资本2.5999万元 因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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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诺科技(BJ920375)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珠海讯】2月4日,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920375,证券简称:派诺科技)发布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显示,因一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其持有的25,999股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2.5999万元。

公告指出,派诺科技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并于2026年2月2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拟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告,本次注册资本变更源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已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故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999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变动数量
总股本(股) 108,679,849 108,653,850 -25,999
注册资本(元) 108,679,849 108,653,850 -25,999

公司表示,将于2月5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公示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申报,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申报,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 申报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科技八路88号 - 联系人:许曼琳 - 联系电话:0756-6931881 - 邮政编码:519000 - 邮寄申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派诺科技总股本将由108,679,849股变更为108,653,850股,注册资本相应由108,679,849元调整为108,653,8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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