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公告,中方决定对以下美国军工企业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反制措施:一、对洛克希德.马丁导弹与火控公司、洛克希德.马丁航空公司、标枪合资公司、雷神导弹系统公司、通用动力军械与战术系统公司、通用动力信息技术公司、通用动力任务系统公司、海岸间电子公司、系统研究与模拟公司、铁山解决方案公司、应用技术集团、阿克西恩特公司等12家后附《反制清单》列明的企业,冻结在我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二、对凯西.沃登(诺斯罗普.格鲁曼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总裁)、马修.布朗伯格(诺斯罗普.格鲁曼公司全球运营副总裁)、本杰明.戴维斯(诺斯罗普.格鲁曼公司战略威慑系统副总裁、总经理)、托马斯.琼斯(诺斯罗普.格鲁曼公司副总裁、航空系统总裁)、斯蒂芬.奥布莱恩(诺斯罗普.格鲁曼公司副总裁、全球业务发展官)、罗珊.罗德(诺斯罗普.格鲁曼公司副总裁、防务系统总裁)、菲拉特.盖曾(通用动力公司副总裁、通用动力军械与战术系统公司总裁)、贾森.艾肯(通用动力公司负责技术部门执行副总裁)、艾米.吉格兰(通用动力公司高级副总裁、通用动力信息技术公司总裁)、克里斯托弗.布雷迪(通用动力公司副总裁、通用动力任务系统公司总裁)等10名后附《反制清单》列明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包括香港、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