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华有线:我司按协议获得收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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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华有线(SH600037)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02月06日讯,有投资者向歌华有线(600037)提问, 尊敬的董秘您好!中国广电为何不独立在北京开展5G业务,反而依赖贵司网络、渠道、客服等核心资源?贵司作为独立上市公司,与中国广电联合运营5G大概率亏本却仍持续合作,微薄分成与巨额投入严重失衡,是否被控股股东不当牵制?该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是否背离独立经营原则、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回答表示,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中广电移动公司与各省级广电网络公司合作,在各地联合运营广电5G业务。在北京市与我司联合运营广电5G业务,签署移网及固移融合业务结算协议。我司按协议获得收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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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同花顺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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