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163,证券简称:中闽能源)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组建企业集团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以自身为母公司,联合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组建企业集团,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企业集团设立:非独立法人联合体 母公司主体资格不变
根据公告,本次组建的企业集团暂定名称为“中闽能源集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性质为企业法人联合体,并非独立企业法人。集团成员包括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各成员公司无需增加注册资本。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组建企业集团后,中闽能源的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股票代码、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等核心事项均保持不变,母公司法律主体资格及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公司章程修订:新增企业集团名称条款
为配合企业集团组建,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四条进行修订,在原有公司注册名称基础上新增“企业集团名称”表述。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ZHONGMIN ENERGY CO.,LTD. |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ZHONGMIN ENERGY CO.,LTD.企业集团名称:中闽能源集团 |
集团化管理强化协同效应 股权结构保持稳定
中闽能源表示,组建企业集团旨在充分发挥集团化管理优势,加强母子公司间业务协同,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整体利益。本次调整不会改变集团成员公司原有的股权结构、经营范围和经营模式,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后续需经股东会审议 最终以监管登记为准
公告同时指出,本次组建企业集团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全权办理《公司章程》变更、证照更新等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议案的后续审议及落地情况,将对中闽能源的集团化运营布局产生直接影响,市场将持续关注其在资源整合、业务协同方面的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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