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晚间,ST宁科(600165)(600165.SH)公告,9月17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石嘴山中院)送达的(2024)宁0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及(2025)宁02破2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公司临时管理人担任公司管理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ST宁科表示,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法院最终裁定公司重整不成功,公司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5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此前,因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