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09月03日讯,有投资者向复星医药(600196)提问, 根据股权激励草案十一章第一条第六点。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本公司应不迟于股东会审议本计划前5日披露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向贵司提出关于本次股权激励的异议:药企从国家政策或市场来看创新药才是基石。创新药在于研发本次股权激未公布研发人员占比(行业为30%)公司能否把股权激励名单分类为“研发生产销售”方便其他股东了解后参与投票。
公司回答表示,投资者您好!在制定股权激励方案时,公司从“创新转型”和“全球化”的发展战略出发,在激励名单拟订时也充分考虑了对创新类人才的惠及,反映了公司整体战略导向和对关键人才的关注。公司将持续优化激励机制,推动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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