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观点地产网
观点网讯:2月12日,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暨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根据公告,万通发展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通控股”)持有的900,000股股票,于2026年1月21日第一次司法拍卖后流拍。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于近日对前述900,000股股票执行完成非交易过户,本次非交易过户登记完成后,万通控股持有万通发展股份214,299,419股,占总股本的11.03%。
万通控股与万通发展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嘉华控股”)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合计持有万通发展股份502,484,189股,占总股本的2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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