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于2025年1月24日和2月26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拟以3 - 5亿元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A股股份,回购价不超3.8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按回购资金下限3亿元、回购价上限3.8元/股测算,预计回购7894.74万股,约占总股本2.38%,回购注销后总股本由33.13亿股变为32.34亿股,注册资本由33.13亿元减至32.34亿元;按回购资金上限5亿元、回购价上限3.8元/股测算,预计回购13157.89万股,约占总股本3.97%,回购注销后总股本由33.13亿股变为31.82亿股,注册资本由33.13亿元减至31.82亿元。
由于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相关法规,公司通知债权人,自2025年7月2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未在规定期限行使权利的,不影响债权有效性,债务将按原约定履行。
债权人申报债权所需材料如下: - 债权人为法人: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债权人为自然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时间为2025年7月2日至8月15日(9:00 - 12:00;14:00 -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登记地点为广西梧州市万秀区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中恒集团,联系电话0774 - 3939022,联系邮箱zh600252@126.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并需于邮寄当日电话通知公司;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邮件标题需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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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浪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