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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8日,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告,此次回购注销主要基于以下原因: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内退,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2024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对上述合计243.39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85元/股 ,注销日期为2025年6月16日。
回购注销具体情况
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依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3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16万股限制性股票将被回购注销。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按照《激励计划》,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对应考核当年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此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232.22万股限制性股票将被回购注销。因内退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因个人原因内退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1万股限制性股票也将被回购注销。
回购注销后股份结构变动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将从5,917,200股减少至3,483,3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变动数为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股份的数量,从1,103,026,408股减少至1,102,988,228股;公司总股本将从1,108,943,608股减少至1,106,471,528股。
江苏恒顺醋业董事会表示,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同时,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也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实施的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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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浪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