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北京,2026年3月17日 ——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发种业")今日发布2026年修订版公司章程,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管理、董事会运作及利润分配等核心条款进行系统性更新。此次修订标志着公司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合规管理方面迈出重要一步,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公司注册资本已增至11.61亿元,为未来业务拓展奠定坚实资本基础。
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优化
根据修订后的章程,中农发种业注册资本由原10.82亿元增至11.6137亿元,股份总数达1,161,373,969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这一调整源于公司2026年1月完成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计划,新增股份79,175,306股,进一步优化了公司资本结构。
公司历史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 时间节点 | 股权变动事项 | 变动数量(股) |
|---|---|---|
| 2000年12月 | 首次公开发行 | 80,000,000 |
| 2007年12月 | 股权分置改革(资本公积转增) | 52,000,000 |
| 2012年9月 | 非公开发行 | 63,087,248 |
| 2015年10月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融资 | 65,592,217 |
| 2016年6月 | 资本公积转增 | 649,319,198 |
| 2026年1月 | 向特定对象发行 | 79,175,306 |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修订后的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公司治理架构,强化了董事会决策效能与监事会监督职能:
董事会组成:董事会由7名董事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确保决策独立性。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责边界清晰,形成专业化分工体系。
党委作用:明确党委在公司治理中的领导作用,规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提交董事会决策,充分体现党组织在国有企业治理中的核心地位。
独立董事制度:细化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职权,要求独立董事每年进行独立性自查,董事会定期评估其独立性,保障中小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保护强化
新章程在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及利润分配等方面作出更细致规定:
利润分配政策:坚持"现金分红优先"原则,明确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当公司现金流满足经营需求且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时,应积极实施现金分红。
股份转让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份转让行为受到严格规范,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防范内幕交易与利益输送。
投资者沟通机制:要求公司通过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在利润分配方案审议前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
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
章程新增多项风险防控条款,包括:
对外担保审批: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与程序,规定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对象提供的担保等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
关联交易管理:要求关联董事在董事会表决时回避,关联股东在股东会表决中不参与投票,确保交易公允性。
审计监督:强化审计委员会职能,负责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内部审计机构直接向董事会报告。
中农发种业表示,本次章程修订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了治理结构,提升了决策效率,将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公司将继续聚焦种业主业,深化改革创新,努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机统一。
关于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农发种业是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旗下核心种业平台,成立于1999年,200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313)。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农药批发、粮食收购、农业技术服务等,致力于打造国内领先的现代化种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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