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2月9日,江苏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方”)及公司财务总监徐文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违规问题: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不审慎致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公告显示,大东方在对参股合伙企业的投资核算中存在明显问题。江苏证监局指出,公司将该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依据不充分,会计处理不审慎。同时,公司未能识别出参股合伙企业自身的会计处理不当问题,也未充分关注到底层资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上述问题直接导致大东方2022年至2024年期间的财务报表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这一行为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二条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财务总监徐文武被认定未勤勉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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