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09月26日讯,有投资者向天富能源(600509)提问, .“请贵司明确:1.天富集团、天富能源、天科合达的三者关系;2.天富能源作为天科合达持股股东,是否只持股,不参与其管理及决策,不参与天科合达的半导体工作;3.天科合达的ipo上市工作,是由哪方推动,是天富集团、天富能源、天科合达这3家公司的哪家;4.为什么天科合达不合并进天富能源的报表,天科合达的损益是否归天富能源所有;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6月30日,天富集团持有天科合达11.62%的股份,为第一大股东,亦是天科合达的控股股东;天富能源持有天科合达9.09%的股份,为第二大股东。天富集团系天富能源控股股东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股东,天富集团持有中新建电力33.71%的股份,兵团国资委持有中新建电力47.39%的股份,为中新建电力的控股股东,因兵团国资委将其表决权委托给天富集团行使(委托期限5年),故天富集团为天富能源的间接控股股东。中新建电力集团持有天富能源33.60%的股份,天富集团持有天富能源0.84%的股份。
公司依据所持天科合达的股份数量,依法行使决策表决权。本公司未控股天科合达,因此未将其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仅按照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损益。 感谢您对本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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