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公司治理,弘扬企业家精神。聚焦“如何建设并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民营企业风险抵御能力,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8月26日,上海市宁波商会举办“从律师视角探讨民营企业实施现代化治理的必要性——上海市宁波商会走进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活动,由商会会长、大众交通(600611)集团董事长杨国平带队商会企业家走进国浩律所参访交流,商会法律顾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吕红兵热情接待,并携上海团队进行了专业分享和交流座谈。
宁波驻沪办经济合作处副处长袁明博;商会党委书记、执行会长、汇金融资担保董事长虞晓东,副书记、秘书长侯承斐,副会长、璞玉资产管理董事长陆帼瑛、浙江和义观达(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义江,青联副主席、秉富投资总经理监事胡一帆,监事、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陈午雄,理事、食趣实业总经理王吟祖、海柯岚德环境科技总经理陈盛、佩谊科技集团董事长林谊、友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钱建群、百涛电子系统工程总经理郑立鹤、家常工程技术服务总经理俞利强 、蓝白律师事务所CEO钱明辉;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周蕾、张承飚,国浩品牌运营中心和外事中心主任吴乐怡,刑事业务合伙人吴悦等30余人参加活动。
吕红兵首先对商会企业家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上海市宁波商会以宁波人“永立潮头、心系家国”的情怀为根基,深度融入上海“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大气谦和、开明睿智”的城市精神,凝练出商会独有的气质。企业要构建“内外结合”的法律保障体系,相较于企业内部法务部门,律师事务所具备更强的专业性与独立性,二者协同联动,能为企业战略决策、业务开展提供更优化、更精准的法律支撑,现代化治理是企业实现“内圣外王、修己安人”的核心路径,而法律则是企业发展的“固根之基”,律师在这一过程中肩负“保驾护航、赋能助力”的重要作用。现代化公司治理的关联性、规范性均需以法律为基础,以敬畏为核心,在此前提下,充分发挥企业家的主观能动性,企业必将实现高质量发展。
杨国平对吕红兵的热情接待和精心安排表示感谢。他表示,上海作为资本市场重镇,上市公司数量位居全国第三,而上市公司的规范运营、合规发展始终与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服务密不可分。国浩的成长轨迹,恰好与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的“黄金30年”同频共振,这一路,无论是国浩深耕法律服务业,还是我们民营企业在市场中一路打拼,都历经了不少挑战,实属不易。以史为鉴,面向未来,民营企业发展更需筑牢根基:首先,必须坚持“安全第一”,企业健康存续的每一步,都离不开法律法规的刚性支撑与保驾护航;其次,规范的公司治理是关键,它不仅是企业高效运转的保障,更是抵御风险的“防火墙”;再次,要牢牢守住三条底线——合理的负债率、稳健的现金流、不可触碰的法律红线,做到风险早识别、早防控;最后,发展仍是硬道理,企业要实现持续成长,离不开专业法律力量为其规避风险、破解难题。希望所有企业都能以合规为基,行稳致远,做经得起时间检验的百年企业!
周蕾以《新公司法下的股东与董监高责任》为主题,深入浅出地剖析了“股东的出资责任”,从“董监高的勤勉忠实义务”到“董监高的赔偿责任”相关情形进行细致阐释和专业分析,并进一步探讨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对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她强调,为了适应新时代经济发展的要求,民营企业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内部监督机制和决策机制具有必要性。这些措施对于防范潜在的法律风险、确保企业稳健运营至关重要。她提出,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企业治理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股东和董监高对自身权责的认识,对于推动企业内部治理完善具有重要意义,这不仅是为了确保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可以行稳致远,更是股东及董监高在遇到法律挑战时,可以及时有效地应对,保护自身权益。
张承飚以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为轴,聚焦“股东出资”、“股东权利”、“董监高责任”、“法人人格否认”四个维度,通过多个典型案例深入阐释现代企业制度对民营企业良性治理的关键作用。在股东出资方面,他着重探讨了认缴出资期限变更、董事催缴制度以及减资程序规范,对企业经营和风险防范的重要意义;在股东权利维度,他借助表决权、知情权等行权实例,强调程序合规与实质公平并重;在董监高责任部分,他以实例重新解构了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行为规范和认定逻辑;最后,在法人人格否认层面,他援引人格混同、滥用控制权等情形,说明独立法人地位是企业风险隔离的保障和基础。
会前,商会企业家在周蕾律师、张承飚律师的带领下参观了解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