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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A股上市公司神奇制药(维权)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书指出,公司在2023年利用已停止投入的“基药宣传计划”套取销售费用4483.828万元,并通过员工个人账户转账虚构应收款项回款,进而转回信用减值准备,导致2023年年报信息存在严重差错。
上海证监局据此对神奇制药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对公司董事长张涛涛、董事兼总经理冯斌、董事兼财务总监陈之勉三人出具警示函。
尽管神奇制药回应称,此次监管措施源于“应收款项账务处理不规范”,并表示将积极整改,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但市场和法律界对此并不买账。
从监管部门认定的事实来看,该行为并非简单的会计差错,而是带有主观故意的财务操纵,涉嫌违反《证券法》中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核心要求,已构成虚假陈述,未来不排除后续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