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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733,简称“北汽蓝谷”)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工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达59.43亿元,并由其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汽新能源”)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资金使用与管理。
根据公告,本次定增发行股票7.94亿股,发行价格7.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约6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净额为59.43亿元。资金已于2026年1月20日全部到账,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确认。
为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北汽新能源作为募投项目实际实施主体,已在四家银行开立专项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 公司名称 | 资金用途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
|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新能源车型开发项目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运支行 | 20000013385700206484544 |
|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新能源车型开发项目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 | 91060078801100003139 |
|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新能源车型开发项目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8110701012803292301 |
|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AI智能化平台及智驾电动化系统开发项目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支行 | 320777254309 |
公告显示,上述专户资金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主要投向新能源车型开发及AI智能化平台等核心项目。监管协议明确,专户资金仅用于指定募投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同时,协议对资金支取设置了严格监管机制: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20%(约11.89亿元)时,公司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并提供支出清单。
作为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将通过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银行方面需按月向公司及保荐机构出具专户对账单,确保资金流向透明可追溯。
此次监管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北汽蓝谷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化,有助于保障投资者权益,为公司新能源技术研发及产品升级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市场分析认为,随着募集资金的逐步投入,北汽蓝谷在新能源车型研发及智能化技术领域的竞争力有望得到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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