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744,证券简称:华银电力)11月18日发布公告,就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披露。公告显示,公司近五年不存在被处罚的情形,但2023年10月曾因信息披露问题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警示。
公告称,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公司对近五年相关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果显示,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关于监管措施,公告披露,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出具的《关于对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3〕0224号)。该决定指出,公司向关联方转让先一科技股权后,未及时披露先一科技对公司欠款偿付进展,且欠款性质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误导,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相关规定。时任董事会秘书康永军作为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相关规定及承诺。基于此,上交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康永军予以监管警示。
公告表示,公司收到上述监管决定后高度重视,及时向全体董监高及相关部门通报,并组织人员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及问题进行分析研讨和全面自查,深刻反思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中存在的不足,扎实开展整改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经自查,除上述2023年10月的监管警示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