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事项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正式回复。12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西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陈夏鑫分别就股价异常波动征询函作出书面回复,均表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且在股价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据了解,百大集团董事会此前因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向控股股东西子国际控股及实际控制人陈夏鑫发出《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征询函》。12月16日,西子国际控股及陈夏鑫同步回函称,截至当日,两者均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此外,针对股价异常波动期间的股票交易情况,回复函明确表示,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西子国际控股及陈夏鑫均未实施买卖百大集团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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