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09月03日讯,有投资者向大秦铁路(601006)提问, 根据我国法律,土地交易的增值税部分一律由土地出让方缴纳。贵司重新签订的《国有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中,不仅土地评估增值率高达286.62%,而且理应由太原铁路局负担的增值税21.2亿元也要大秦铁路负担。请问这样的安排有何法律依据?是否严重侵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
公司回答表示,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增值税作为一种价外税,其核心特征在于税款独立于商品或服务的交易价格之外。由购买方实际承担税负,销售方在结算时向购买方收取相应税款,并通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可凭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进项税额抵扣,从而在整体上不增加商品和服务的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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