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港股份涉及5.6亿元诉讼二审获受理 此前一审被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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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港股份(SH601326)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秦港股份,证券代码:601326)11月13日披露诉讼进展公告,公司作为被上诉人之一的重大诉讼案件已进入二审程序。上诉人江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江铜”)因不服天津海事法院此前作出的一审驳回起诉裁定,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涉案金额约5.597743亿元。公司表示,由于二审审理情况尚未明确,目前无法判断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以法院审理结果为准。

公告显示,该诉讼最早可追溯至2022年12月28日,江铜以海事侵权纠纷为由,将宁波和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秦皇岛外代物流有限公司、中国秦皇岛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及秦港股份列为共同被告,请求连带赔偿货物损失约7.83亿元,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2024年8月,天津海事法院就该案作出民事裁定,驳回江铜的起诉。

关于本次二审进展,秦港股份称近日收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江铜不服天津海事法院(2022)津72民初1202、1205、1206号裁定提起上诉,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案号为(2025)津民终340、341、342号。

此外,公司同步披露了2024年8月9日公告中提及的其他诉讼案件最新进展情况。

序号 申请人/原告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诉讼(仲裁)请求 涉案金额(万元) 案件进展
1 公司 秦皇岛汇正商贸有限公司 港口作业纠纷 诉请对方支付货物堆存保管费 985.29 就场存货物实现留置权
2 公司 秦皇岛汇博石油有限公司 海洋开发利用纠纷 诉请支付土地占有使用费及城镇土地使用税 774.31 终结本案执行
3 公司 秦皇岛炫邦商贸有限公司 港口作业纠纷 诉请支付库场使用费 121.63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4 公司 张金祥、田玉华 港口作业纠纷 诉请支付库场使用费 133.68 终结本案执行
5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秦皇岛外代物流有限公司、公司 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 对方诉请交付铜精矿 (已变更为46881.01) 69208.55 天津海事法院已经恢复审理,尚未开庭
6 中国化纤有限公司 秦皇岛外代物流有限公司、葫芦岛瑞升商贸有限公司、宁波和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公司 海事海商纠纷 对方诉请赔偿货物损失及利息、律师费、保全费 6171.40 裁定驳回起诉,已结案
7 中国化纤有限公司 秦皇岛外代物流有限公司、葫芦岛瑞升商贸有限公司、宁波和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公司 海事海商纠纷 对方诉请赔偿货物损失及利息、律师费、保全费 21453.59 裁定驳回起诉,已结案
8 安徽普来泽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秦皇岛外代物流有限公司、宁波和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秦皇岛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公司 合同纠纷 对方诉请赔偿损失 17836.33 裁定驳回起诉,已结案

秦港股份强调,本次江铜提起的上诉系针对同一案件的后续程序,公司将积极应诉。由于二审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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