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普股份"或"公司")近日发布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组织架构、股东权利、治理机制等核心内容进行明确规范。公告显示,公司注册资本为512,599,264元(约5.13亿元),总股本5.13亿股,全部为普通股。作为2018年5月在上交所上市的汽车零部件企业,此次章程修订进一步完善了现代化企业治理体系,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公司概况与股权结构
亚普股份前身为扬州亚普汽车塑料件有限公司,2011年6月以发起方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4月通过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6,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达5.13亿股。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08号,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主营业务涵盖汽车储能系统、热管理系统及零部件研发生产,产品覆盖国内外主流汽车厂商。
公司发起股东结构显示,国有资本占据主导地位:
| 序号 | 发起人名称 | 认购股份(股) | 出资方式 | 出资时间 |
|---|---|---|---|---|
| 1 |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252,450,000 | 净资产折股 | 2011.6.16 |
| 2 |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152,550,000 | 净资产折股 | 2011.6.16 |
| 3 | 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22,500,000 | 净资产折股 | 2011.6.16 |
| 4 | 北京国投协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22,500,000 | 净资产折股 | 2011.6.16 |
治理架构:三会一层与党委领导相结合
章程明确公司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三级治理架构,同时设立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等专门机构,其中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负责财务信息审核与内控监督。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实施总法律顾问制度,总法律顾问兼任首席合规官,统筹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强化激励约束机制。
股东权利与投资者保护
章程详细规定股东享有多项核心权利,包括: - 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文件,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 - 连续180日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 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需回避,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 异议股东对合并分立决议可要求公司回购股份
利润分配方面,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分红政策,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归母净利润的10%,具体比例根据发展阶段调整:成熟期无重大支出时现金分红占比不低于80%,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时不低于20%。
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
公司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董事会负责审定内控、合规及问责制度。财务会计方面,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年度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等重大事项需提交股东会批准。对外担保实行严格审批,单笔超净资产10%或年度累计超总资产30%的担保需经股东会表决。
股份变动管理上,公司回购股份仅限减少注册资本、股权激励等6种情形,且需通过集中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后3年内需转让或注销。董监高持股变动需严格遵守窗口期限制,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
此次章程修订顺应了国企改革深化要求,既强化了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又完善了市场化治理机制,为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领域的战略布局提供了制度保障。亚普股份表示,将严格依照章程规范运作,维护股东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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