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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因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授予登记,注册资本及总股本相应增加,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根据公告,公司已办理完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股票的登记事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显示,公司总股本增加20.00万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办理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787.7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807.70万元,总股本由6,787.70万股增加至6,807.70万股。
鉴于注册资本及股本总额的变更,公司对《公司章程》中对应条款进行修订:
|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 67,877,000 元人民币。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 68,077,000 元人民币。 |
|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67,877,0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68,077,0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办理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因此,本次变更事项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直接向辖区市场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授予结果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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