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新材将回购注销10.15万股限制性股票 总股本将减少至2.90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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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华新材(SH603683)
   

来源:新浪证券-红岸工作室

2026年1月16日,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华新材”)发布公告称,因部分激励对象2024年度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已启动相关债权人通知程序。

董事会决议回购注销 涉及49名激励对象

公告显示,晶华新材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议案,鉴于49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未能全部解除限售,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此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1,544股,占此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35%。同时,公司还将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共计336,214份。

回购注销后总股本将减少至2.90亿股

公告指出,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具体来看,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为290,411,661股,注册资本为290,411,661元;回购注销101,544股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290,310,117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至290,310,117元。

项目 数量(股) 注册资本(元)
回购注销前 290,411,661 290,411,661
本次回购注销股数 101,544 101,544
回购注销后 290,310,117 290,310,117

启动债权人通知程序 申报期持续至3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注册资本减少,需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若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行使权利,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告明确了债权申报的具体安排:申报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3月1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申报地点为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千帆路237弄8号楼1702室;联系人及电话为董事会办公室021-31167522;邮箱为xiaochan.pan@smithcn.com。

债权申报材料方面,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等文件,法人债权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债权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申报方式可通过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进行。

晶华新材表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后续将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股票注销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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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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