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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晚间,新光光电发布公告,近日收到嵩县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康为民的《立案通知书》和《留置通知书》,康为民被实施留置措施。

公告显示,新光光电已于 9 月 28 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除康为民未能出席外,其他董事均悉数参会并形成决议:在康为民留置期间,由副董事长王玉伟代为履行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责,同时代行董事会相关委员会成员职责;副总经理曲波将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
公司强调,此次人事安排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确保治理合规性。
对于市场关切的运营稳定性问题,新光光电明确表示,公司拥有完善的治理及内部控制机制,已对相关事项作出妥善安排,控制权未发生变化,董事会运作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持稳定,各项业务正稳步推进中。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