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8日,思林杰(688115.SH)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期接受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现场检查时,被发现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基于上述违规情况,监管部门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对5名公司相关负责人出具警示函,具体包括董事长周茂林、董事兼总经理刘洋、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劳仲秀、董事会秘书陈梦媛以及财务总监高海林。
就在几天前,上交所也发布公告指出,思林杰在四年前的IPO期间,存在隐瞒股权代持问题,导致公司招股说明书以及上市至今的定期报告中持股信息披露不准确。上交所因此对思林杰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上交所公告详细披露了股权代持的具体情况:2018年2月,王某出资908.99万元获取2%思林杰股份,同时取得周茂林、刘洋口头承诺赠送的2%干股,上述合计4%股份均由二人代持。2021年4月,二人退还王某出资款,解除有对价的2%股权的代持关系,但赠送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