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日新材子公司诉讼案达成调解 涉案金额约26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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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日新材(SH688199)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199,证券简称:久日新材)12月5日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与南通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长城”)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已达成民事调解。该案涉案金额约2609.79万元,目前处于执行阶段。公司表示,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日常生产经营。

案件背景:工程款纠纷引发多轮诉讼

公告显示,此次纠纷源于2016年四原告(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晶虹生物化学(徐州)有限公司、科利生物科技(徐州)有限公司、徐州大晶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南通长城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22年3月,南通长城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起诉上述四原告,请求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合计2060.65万元。四原告随后提起反诉,案件历经一审、二审程序,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1日作出二审判决,确认四原告应向南通长城支付工程款2069.40万元及相关利息。

因南通长城未按二审判决要求交付票面金额5980.57万元的增值税发票,四原告于2025年8月向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并新增诉讼请求索赔税款损失2000万元。此后,晶虹生物、科利生物进一步申请增加诉讼请求,要求南通长城移交项目竣工资料并配合办理验收备案手续。

调解方案:发票交付与税款抵扣并行

根据双方达成的《民事调解书》【(2025)苏0382民初14558号】,南通长城需履行以下义务: - 向四原告交付合计金额8050.78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已付款部分5980.57万元及新增工程款2069.40万元),利息部分发票按税务规定开具; - 承担四原告垫付的税金260万元,该款项将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抵扣; - 于2025年12月31日前移交光刻胶专用溶剂和脂肪醇制备技改项目、电子基础材料开发及生物医药原料技改项目的竣工资料,并配合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

此外,案件受理费1.38万元由原告大晶新材负担,该费用可从应付工程款中抵扣。双方约定本次纠纷一次性了结,无其他争议。

涉案金额构成及影响说明

案件涉及金额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建设工程款 20,694,035.04
案件其他相关费用 3,632,537.00
相关利息(截至2025年7月2日) 2,571,317.87
减:南通长城应付违约金 800,000.00
合计(约) 26,097,889.91

久日新材表示,公司已根据谨慎性原则对二审判决涉及的工程款利息及部分费用进行计提,本次调解结果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后续公司将根据判决执行情况及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最终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截至公告披露日,二审判决尚未完全执行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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