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5年12月2日发布监管函,对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方文彬予以监管警示。据悉,该监管措施源于公司此前存在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方文彬作为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因未勤勉尽责被认定对相关违规负有责任。
根据监管函披露,经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决定书》(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234号)查明,道通科技存在两项主要违规事实:一是未披露前十大股东中李宏与玄元科新4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一致行动关系;二是股东大会文件未记录审议经过及发言要点。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2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多项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及部分有关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
针对时任董事会秘书方文彬的责任认定,监管函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