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通科技因多项信披违规及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遭上交所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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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通科技(SH688208)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于2025年12月2日发布纪律处分决定书,因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道通科技,证券代码:688208,以下简称“公司”)存在未审议披露关联交易变更事项、未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未披露股东一致行动关系及股东大会文件记录不规范等多项违规行为,决定对道通科技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红京、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农颖斌予以通报批评。上述处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根据上交所披露,道通科技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四大类:

  • 未审议并披露关联交易变更事项:公司与关联方签署补充协议,将交易价款支付期限大幅延长,构成对原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但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未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上述关联交易变更事项直接导致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未就此进行披露。
  • 未披露股东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前十大股东中,李宏与玄元科新4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但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该事项。
  • 股东大会文件记录不规范:公司股东大会文件未完整记录审议经过及发言要点,不符合信息披露规范性要求。

责任认定与申辩情况

上交所指出,道通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多项规定。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红京、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农颖斌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个人在《董事声明及承诺书》中的承诺。

针对上述违规认定,公司及李红京、农颖斌曾提出申辩,认为关联交易补充协议不构成重大调整,亦不构成资金占用,不存在主观故意;农颖斌还称其不分管关联交易变更事项。但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后认为,补充协议导致支付期限大幅延长,已构成重大调整并形成资金占用,违规事实清楚,申辩理由不成立。农颖斌作为关联交易对手方,知悉变更事项且系行政监管认定的资金占用方之一,应承担相应责任。

处分决定及后续要求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交所相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道通科技、李红京、农颖斌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要求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收到决定书后一个月内,提交经全体董监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对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上交所强调,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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