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气体就股权转让纠纷提起诉讼 涉案金额1.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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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特气体(SH688268)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华特气体,证券代码:688268)近日公告,公司因股权转让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达1.8亿元。该案已由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公司表示,由于诉讼结果尚不确定,暂时无法预计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2025年11月10日,公司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5)粤06民初160号】,就公司诉赖明贵、四川中氟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氟能公司”)、罗君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正式立案。为保障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执行,公司此前对该事项履行了暂缓披露程序,近日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及《保全期限通知书》,确认财产保全措施已完成,暂缓披露原因消除,故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诉讼当事人情况如下:

主体 身份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
赖明贵 被告一
四川中氟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
罗君 被告三

公告显示,纠纷源于2022年4月签订的《西南地区电子气体合作协议》。该协议约定,华特气体对标的气体权益享有排他权,若赖明贵(乙方)拒绝转让股权或允许第三方享有相关权益,需支付违约金。其中明确,若项目权益被第三方享有,乙方应支付1.8亿元违约金。2022年10月,各方签订《补充协议(一)》,约定中氟能公司、罗君对《合作协议》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调查发现,赖明贵存在多项违约行为:2025年3月参与第三方组织的NF3(标的气体之一)招投标采购(公示时间2025年3月13日),并陆续向其他第三方销售NF3,违反了排他权约定;同时存在标的工程项目开工延期、拒不如实反馈进度、不依约通知验收等行为,并擅自要求解除合作协议。公司此前已就部分违约行为提起诉讼,本次为针对其他违约行为另案起诉。

诉讼请求方面,华特气体要求判令赖明贵支付违约金1.8亿元,中氟能公司、罗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由三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公司强调,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预计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实际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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