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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521,证券简称:芯原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导致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相关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注册资本两度调整 累计增加20.2万元
公告显示,芯原股份注册资本变更主要源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归属。根据公告披露,公司先后完成两批次股权激励股份归属登记:
| 归属批次 | 归属股份数量(股) | 登记完成时间 | 变更前注册资本(元) | 变更后注册资本(元) |
|---|---|---|---|---|
| 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第一、二批 | 145,000 | 2025年10月29日 | 525,713,273 | 525,858,273 |
| 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三期 | 57,000 | 2026年1月26日 | 525,858,273 | 525,915,273 |
经两次调整后,公司注册资本由525,713,273元增至525,915,273元,累计增加202,000元,股本总数同步由525,713,273股变更为525,915,273股。上述股份归属均已完成验资程序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手续。
公司章程多维度修订 强化治理规范性
为适应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治理需要,芯原股份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一是注册资本及股本总额条款更新,将第六条注册资本由"525,713,273元"修订为"525,915,273元",第二十条已发行股份数由"525,713,273股"修订为"525,915,273股"。
二是董事会职权扩容,在第一百二十八条中新增"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作为董事会第四项职权,进一步明确董事会在财务管理方面的权责。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董事会职权修订内容将同步纳入公司拟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该草案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于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原《公司章程》届时自动失效。
完善高管薪酬体系 提升治理水平
公告同时披露,为建立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通过科学的薪酬管理体系,调动管理层积极性,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由于全体董事存在关联关系,该议案已由董事会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相关议案审议通过后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及章程修订的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变更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步披露。市场分析认为,此次系列调整既是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必然结果,也体现了公司在H股上市筹备过程中治理结构的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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