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12月18日讯,有投资者向杭华股份提问, 某上市公司原监事,在2025年公司依法取消监事会之后,仅作为公司员工、非高管,目前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请问该前监事是否可以正常交易本公司股票?是否享有股权激励资格?如果有限制,请告知具体法规内容。
公司回答表示,感谢您对杭华股份的关注!①关于股票交易限制: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②关于股权激励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任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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