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特近五年无行政处罚 曾因募集资金违规被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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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特(SH688686)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686,证券简称:奥普特)近日发布公告,就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披露。公告显示,公司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形,但曾于2024年因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收到监管措施,并已完成整改。

公告指出,公司在2026年2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议案。作为信息披露的一部分,公司对近五年的监管情况进行自查。

在监管措施方面,2024年1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卢盛林、卢治临、叶建平、许学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5号)。该决定认定公司存在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且披露的相关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事实不符的情形。据此,广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对卢盛林、卢治临、叶建平、许学亮四位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奥普特表示已高度重视并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具体包括:组织董监高专项会议及培训,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意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通报批评;调整“营销网络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以自有资金支付相关混发工资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增加“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同时加快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于2024年2月24日披露了整改报告,称将以此为契机完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及内部控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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