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9日,ST新潮(600777)董事会以7票反对、0票同意的压倒性结果,否决了六家股东联合提出的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请求,该请求拟审议董监事会提前换届及选举提案。
这场看似程序合规性的争议,背后是刚刚耗资115.8亿元完成要约收购的“煤老板”伊泰B股(900948)与原管理层的控制权对决。
公告显示,董事会否决的首要理由是“提案主体拆分违规”。根据公告,宏语商务、国金阳光、伯纳程私募、陈开军、宋娟、王震六家股东(合计持股超10%)作为召集人联名提请开会,但具体提案仅由宏语商务、陈开军、宋娟和王震四方提出。
董事会援引《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指出,召集人必须同时“以其名义提出具体提案”,否则会议通知无法载明审议事项。更关键的是,股东临时提案权需以“股东大会通知已发出”为前提,而本次会议尚未获董事会同意召开,提案效力失去根基。

《财中社》注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