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阳光:控股股东的承诺事项履行期限已延长3年,并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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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阳光(SZ000608)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08月25日讯,有投资者向*ST阳光(000608)提问, 公司最近延迟了大股东承诺事项.请问大股东有没有对自己的失信行为给予公司赔偿?公司财务总监缺席三个月了有会不会影响公司中报的真实性,年报的真实性?!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控股股东的承诺事项履行期限已延长3年,并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可查阅公司于4月2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公告》。目前,公司已授权相关财务人员统筹开展财务工作,后续公司将尽快推进财务总监的聘任工作,并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及时关注公司披露的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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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同花顺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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