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新章程 注册资本3.11亿元 明确多元发展战略与治理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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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万方(SZ000638)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近日,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发展”)发布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组织架构、业务范围、治理机制及利润分配等核心内容进行明确规范。此次章程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公司多业并举的发展战略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概况与业务布局

根据章程披露,万方发展前身为中国辽宁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5月成立,1996年1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住所位于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江源大街30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138.66万元(约3.11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道路、给排水、燃气、学校医院等)、城市旧城改造、医疗技术开发、数据处理与储存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等领域,形成“城市运营+科技服务”双轮驱动的业务格局。章程明确其经营宗旨为“服务、和谐、实干、创新”,致力于向规范化、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为股东创造最大利益。

公司治理架构亮点

董事会与监督机制

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值得注意的是,公司不设监事会,而是设立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专门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审计委员会由3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负责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重大事项需经其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决策。

股东权利与保护措施

章程强化了股东权益保护,明确股东享有以下核心权利: - 收益权:按持股比例获得股利及利益分配; - 参与权:请求召开股东会、委派代理人参会并行使表决权; - 知情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等,连续180日持股超3%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 - 救济权:对损害公司利益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对股东会决议瑕疵申请撤销或认定无效。

针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章程特别规定其不得占用公司资金、违规要求提供担保,若存在上述情形,相关股东股份将被锁定直至问题解决,且需与相关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

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

为保障投资者持续收益,章程明确了利润分配原则与机制,核心内容包括:

  • 现金分红优先:公司具备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
  • 累计分红要求: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差异化分红策略:根据发展阶段调整分红比例,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不低于80%,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时不低于20%;
  • 中期分红机制:董事会可根据盈利情况提出中期分红方案,经股东会审议后实施。

章程生效与实施意义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作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的核心文件,新章程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边界,为公司在城市基建、医疗科技等领域的战略推进提供制度支撑。市场分析人士指出,万方发展通过完善治理机制与利润分配政策,有望增强投资者信心,为长期稳健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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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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