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09月29日讯,有投资者向罗牛山(000735)提问, 董秘您好:“罗牛山”是海南省著名商标,其拥有人是上市公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但公司的大股东却打着“罗牛山”的旗号成立了多个名为各种罗牛山的由大股东控股的公司,经营与上市公司业务有关联或无关联的业务,很容易与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混淆,请问这不属于侵犯或冒用上市公司海南省著名商标的知识产权吗?
公司回答表示,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您的问题核心在于对“罗牛山”字号与商标权历史沿革的了解。关键事实是:公司大股东自1983年即创立并使用“罗牛山”字号,上市公司成立于1987年并合法继承了这一品牌。 因此,不存在您所担忧的“侵犯”或“冒用”行为。目前,“罗牛山”海南省著名商标的权利人为上市公司,权属清晰。公司与大股东资产、业务独立,运营规范,均严格遵循监管规定。请投资者放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始终致力于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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