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联社12月12日讯(记者梁祥才)航发控制(000738.SZ)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数次超额、超期,关联交易超期未审议,公司及财务总监闫聪敏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今日晚间,航发控制公告,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闫聪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下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航发控制主要存在两方面违规行为。首先是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出现超额与超期。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期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际金额,曾超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超过的21亿元额度。对于购买7天通知存款的超额部分,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此后,公司拟在2023年10月25日之后的12个月内,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