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环能(00080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高票通过多项议案 涉及注册资本变更及董高责任险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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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环能(SZ000803)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11月17日,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803,以下简称“山高环能”)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包括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购买董高责任险等在内的多项议案。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概况:股东参与度超四成 中小股东积极行使权利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11月17日14:00在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D座7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同步进行。会议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会议。

出席情况显示,本次会议共有122名股东参与表决,代表股份187,521,5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151%。其中,网络投票股东121人,代表股份187,498,599股,占比40.2102%,凸显股东通过网络渠道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中小股东方面,116名中小股东参与表决,代表股份43,533,7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61%,体现了中小投资者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关注。

多项核心议案高票通过 治理结构优化获股东认可

会议对多项关键议案进行了表决,整体通过率较高,尤其是涉及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的核心议案获得压倒性支持。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章程相关议案

议案名称 总表决情况(同意) 总表决情况(反对) 总表决情况(弃权)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 中小股东表决(反对) 中小股东表决(弃权)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87,307,939股(99.8861%) 132,360股(0.0706%) 81,300股(0.0434%) 43,320,136股(99.5092%) 132,360股(0.3040%) 81,300股(0.1868%)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84,169,539股(98.2124%) 3,270,760股(1.7442%) 81,300股(0.0434%) 40,181,736股(92.3001%) 3,270,760股(7.5132%) 81,300股(0.1868%)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84,169,539股(98.2124%) 3,270,760股(1.7442%) 81,300股(0.0434%) 40,181,736股(92.3001%) 3,270,760股(7.5132%) 81,300股(0.1868%)

制度修订及规范运作相关议案

议案名称 总表决情况(同意) 总表决情况(反对) 总表决情况(弃权)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 中小股东表决(反对) 中小股东表决(弃权)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84,169,539股(98.2124%) 3,270,760股(1.7442%) 81,300股(0.0434%) 40,181,736股(92.3001%) 3,270,760股(7.5132%) 81,300股(0.1868%)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84,169,539股(98.2124%) 3,270,760股(1.7442%) 81,300股(0.0434%) 40,181,736股(92.3001%) 3,270,760股(7.5132%) 81,300股(0.1868%)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84,169,539股(98.2124%) 3,270,760股(1.7442%) 81,300股(0.0434%) 40,181,736股(92.3001%) 3,270,760股(7.5132%) 81,300股(0.1868%)

其他重要议案

议案名称 总表决情况(同意) 总表决情况(反对) 总表决情况(弃权)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 中小股东表决(反对) 中小股东表决(弃权)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87,307,739股(99.8860%) 132,560股(0.0707%) 81,300股(0.0434%) 43,319,936股(99.5087%) 132,560股(0.3045%) 81,300股(0.1868%)
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186,462,459股(99.8855%) 132,360股(0.0709%) 81,300股(0.0436%) 43,320,136股(99.5092%) 132,360股(0.3040%) 81,300股(0.1868%)

(注:“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关联股东吴延平先生、宋玉飞先生已回避表决。)

律师见证: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蒲舜勃、毕志远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此次股东大会多项议案的通过,标志着山高环能在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流程及保障管理层履职等方面获得股东广泛认可,为公司后续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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