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虚增近200亿!夫妻档联手“空转”业务造假,*ST高鸿领亿元罚单或将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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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高鸿(SZ00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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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彭瑀珩

九年时间里,累计虚增营收近200亿元,还通过欺诈发行募资12.5亿元——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高鸿(维权))的财务造假“黑洞”,随着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送达彻底曝光。8月8日,*ST高鸿公告称,因2015年至2023年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公司已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终止上市。

九年造假链条:

从笔记本到服务器的“虚假贸易游戏”

*ST高鸿的财务造假时间跨度长、涉及范围广。公告显示,其核心手段是通过组织、参与无实际货物流转的虚假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且这一操作从2015年持续至2023年,长达九年。

2015年至2021年,*ST高鸿通过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高鸿科技”),深度参与南京庆亚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江庆组织的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在这一链条中,供应商与客户均由江庆牵线,资金、合同、物流单据形成闭环,但无实际货物流动,属于典型的“空转”贸易。据统计,仅这一项业务就导致*ST高鸿2015—2021年每年虚增营收6.94亿元至56.34亿元不等,虚增利润从67.36万元到2190.52万元。

2018年起,造假范围进一步扩大。*ST高鸿通过子公司高鸿数据、高鸿恒昌等,开展IT系统、服务器等产品的虚假贸易。其中,2018年虚增营收1.96亿元、利润977.69万元。2022—2023年,其又通过高鸿鼎恒、高鸿鼎远等子公司,以服务器、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分别虚增营收7.35亿元、3.94亿元,对应虚增利润370.74万元、788.21万元。

综合来看,2015—2023年,*ST高鸿累计虚增营收近200亿元,各年度虚增营收占披露值的比例最高达49.38%,虚增利润占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比例最高达64.88%。

夫妻档里外配合:

欺诈发行募资12.5亿,10名责任人领千万罚单

更严重的是,*ST高鸿将上述虚假数据直接用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告显示,其2020年非公开发行文件引用了2018—2020年的虚假收入和利润数据,并于2021年4月获得证监会批准,募集资金12.5亿元,构成欺诈发行。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证监会拟作出“重拳”处罚:对*ST高鸿合计罚款1.35亿元,其中因定期报告虚假记载罚款1000万元,因欺诈发行罚款1.25亿元,为非法募资额的10%。

10名相关责任人也将承担相应责任。其中,公司董事长付景林因全面负责经营且组织实施违法行为,合计被罚750万元;时任财务总监、董秘丁明锋因分管财务和信息披露且参与造假,合计被罚600万元;南京庆亚实际控制人江庆因组织虚假贸易并与公司构成共同违法,被罚700万元。此外,曹秉蛟、高岭等7人分别被罚500万元至75万元不等。

值得注意的是,付景林、江庆因违法情节严重,拟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丁明锋拟被采取5年禁入措施,禁入期间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相关职务。

记者注意到,在这些责任人中,曹秉蛟与江庆为夫妻关系,曹秉蛟时任*ST高鸿董事,其在知晓相关笔记本电脑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的情况下,未对收入确认提出异议。在担任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时,他还接受江庆委托管理虚假贸易业务、审批资金付款申请,其行为与*ST高鸿2022年和2023年年报虚假记载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严惩配合造假:

多重风险叠加,退市警报拉响

事实上,*ST高鸿的经营与合规风险早已显现。公告披露,公司2021—2023年连续三年扣非净利润为负,2023年审计报告显示其持续经营能力存疑,已于2024年5月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2024年8月因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5年4月,因2024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如今,随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其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ST高鸿的退市风险进一步升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若正式处罚决定书确认上述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以来证监会已对24家上市公司启动退市程序,其中3家因财务造假被强制退市。此次*ST高鸿案涉欺诈发行与九年持续造假,或成监管严惩财务造假的又一典型案例。

*ST高鸿的业绩造假案中,第三方的参与是造假的关键,也是证监会近年来严厉打击的对象。证监会表示,第三方主体配合、串通上市公司实施造假,双方乃至多方形成利益链、“生态圈”,是近年来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的新特点,不仅扰乱市场秩序,而且严重污染市场生态。为此,证监会探索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对配合造假方的严肃追责。去年6月,证监会联合公安部、财政部等出台相关文件,明确打击配合造假、强化对配合造假方追责的工作内容。并于今年6月首次在越博动力案中对配合造假方直接处罚。此次对第三方江庆处以700万元罚款,进一步反映出监管部门打击此类行为的决心。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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