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问董秘
投资者提问:
请问董秘,今日与公司投关同事沟通时,发现其对湖南省税务局向湘钢、涟钢就销售煤焦油征收环境保护税的决定持认可态度。请问公司是否存在员工联合税务部门,刻意制造煤焦油转运手续不合理情形,进而导致公司补缴相关环保税及滞纳金的情况?请予以核实并明确答复。
董秘回答(华菱钢铁SZ000932):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坚持合规经营和诚信经营,不存在您提到的上述情形。公司本次补税情况详情请见公司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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