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华瓷股份,证券代码:001216)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此次修订核心在于调整董事长对交易、关联交易及对外捐赠的审批权限,并同步更新《对外投资与资产管理制度》,以优化公司治理效率。
公司章程修订:董事长决策权限显著调整
根据公告,《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四条关于董事长职权的条款迎来关键修订,主要涉及交易审批条件的认定逻辑及关联交易限额的明确化。修订后,董事长在特定交易事项中获得更大自主决策权,具体调整如下: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比5%-10%且绝对金额≤1000万元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比5%-10%或绝对金额≤1000万元 |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比5%-10%且绝对金额≤100万元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比5%-10%或绝对金额≤100万元 | | 成交金额占净资产5%-10%且绝对金额≤1000万元 | 成交金额占净资产5%-10%或绝对金额≤1000万元 | | 交易产生利润占比5%-10%且绝对金额≤100万元 | 交易产生利润占比5%-10%或绝对金额≤100万元 |
交易审批权限扩容
修订后,董事长有权审批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交易事项: 1.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10%(账面值与评估值取较高者); 2.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的5%-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3.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的5%-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4. 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5.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的5%-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关联交易限额明确化
关联交易方面,董事长审批权限划定为: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下; - 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下;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方累计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0.5%。 若董事长为交易关联方,相关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对外捐赠决策权限调整
对外捐赠领域,修订后董事长可直接决定金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500万元的捐赠事项,进一步提升应急决策效率。
管理制度同步更新 治理体系持续完善
为配合公司章程修订,公司对《对外投资与资产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以适应监管要求及经营发展需要。该制度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章程修订案一同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通过后正式生效,原制度届时废止。
后续安排:尚需股东会审议
公告明确,本次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最终生效以有权审批机关核准、登记内容为准。投资者可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全文。备查文件包括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等。
本次修订旨在优化决策流程,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同时进一步明确权责边界,为公司持续规范发展奠定基础。市场将关注后续股东会审议结果及制度落地后的实际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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