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新能源”)近日发布《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就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的控股股东及股东认购比例、资金来源、公司治理结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80亿元,发行对象包括控股股东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能源集团”)及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新疆国有基金”)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
控股股东及国有基金明确认购比例区间
根据回复报告,新疆能源集团承诺认购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为不少于10%且不超过20%,新疆国有基金承诺认购比例为不少于2%且不超过10%。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新疆能源集团直接持有立新能源44,220.15万股,持股比例47.38%;新疆国有基金直接持股6.01%,新疆国资委通过两者合计控制公司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