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微:未剔除因收购资产形成的经常性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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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微(SZ002049)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02月04日讯,有投资者向紫光国微(002049)提问, 董秘你好,公司之前股权激励方案,26年行权条件是扣非业绩较24年增长60%,请问:1、这部分增长是否包含26年可能发生的因收购企业比如瑞能贡献的业绩?2、是否包含因26年出售参股企业股权比如上海同创、西安紫光国芯等获得的投资收益?

公司回答表示,您好!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中,公司层面业绩指标中的“净利润”为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剔除股权激励费用影响的数值。该数值未剔除因收购资产形成的经常性业绩,亦未剔除因股权投资产生的经常性投资收益。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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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同花顺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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